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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需要哪些材料?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

2025-06-19 14:05:00     阅读量:0

#你问我答# 市民:更改房产证的门牌号信息,已开具地址变更证明,需要办理地址变更登记,请问如何办理?是否收费?

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: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9.2.3的规定,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,提交的材料包括:1.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2.申请人身份证明;3. 不动产权属证书;4.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(需要更改地址的提交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);5. 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您可备齐申请材料至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锦江服务大厅(锦江区汇泉北路323号)、青羊服务大厅(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)、武侯服务大厅(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)、成华服务大厅(成华区建设北路66号)、金牛服务大厅(金牛区金科北路118号)申请办理。
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规〔2016〕2559号)规定,“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,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,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。”故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此规定收取登记费。(蓉城政事)